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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/28/2009 豆瓣说了:《分手信》里的约翰是个让女人落泪的好男人 事先说一句,我没看过这个小说,因此对剧情的看法统统来自北京台的某个节目和互联网上的剧透,如有偏颇,敬请深爱BTV和互联网。 讲讲故事吧:生长于单亲家庭的约翰(男主)是个自暴自弃、终日不知所以,并与其沉默寡言(源于亚斯伯格症候群患者)而沉迷于钱币收集的父亲互动不良的孩子。16岁那年,约翰为约束自己而参军,三年的军旅生涯使他成为了一个“成熟的男人”,某次假期约翰结识了正值花样年华的莎文娜(女主)。此女受到邻居自闭儿的启发,怀抱着纯真理想与热情信念,投入关怀弱势族群的社会工作,进而成为约翰与父亲重建良好关系的推手。渐渐地约翰与莎文娜坠入爱河,就在两人刻骨相爱只等成婚时,911事件发生了,约翰作为美帝军人前去侵略伊拉克,在异国的战场上他不但经历了第一场真枪实弹的战争,还体验了“报效祖国”这个抉择带来的真实的牺牲——莎文娜等不起了,约翰获得了物品:《分手信》。此后的约翰深受打击,沉迷于最危险的战斗任务中,只有那时才能忘记她离去带给他的痛苦。 N年之后,约翰的老爸去世,老人安排好了自己葬礼所需的一切,并将所有收集的钱币留给了约翰。约翰回国处理完这所有的事情后,探访了莎文娜,并获知她丈夫提姆患上了严重的黑色素瘤,却没钱用新药治疗。胸怀大碍(爱?)的约翰卖掉了老爸留给他的所有钱币,并将收入匿名捐赠给提姆,从此消失在莎文娜和提姆的生活中。 就是这么个故事...喷的话就免了,说出来也跟我其他的博客文章差不多。但我很想知道别人对这个故事是怎么看的,于是去问了孤狗,孤狗说:“看這樣的小說會讓女人變瓜變傻,因為小說中的好男人已經在這個世界上絕種了”,还说“愿意用自己仅有的财产,去挽救那个曾决然给他一封分手信的女人的家庭,这是何等的宽容与爱”,反面的结论有“他的倾囊挽救提拇,与其如书中表面上所说的是因为他心里的大爱,还不如说是更解恨的慢刀。约翰为自己的初恋画上了完美句点,心中的郁闷终于化为天青,在主宰了结局之后,他才终于得到了成熟,当然同时让莎文娜永远活在过去里。作者的妙笔在此才真正火焰腾飞” 你们谁对这故事中的人物或情节有共鸣的,我推荐你读一读《分手信》,但不管怎么说,我是不会看的:因为“看这样的小说会让男人脑残,因为小说中的现实女人正在这个世界上大行其道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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